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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年检材料报送程序和年检时间:

1、企业登录天津政务网(网址:http://www.tjaic.gov.cn或 http://wznj.tjaic.gov.cn)参加工商年检,工商年检初审通过后,将年检报告书下载及其他材料报送联合年检市商务委、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外汇管理局等部门。

2、今年年检时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

企业应向联合年检部门报送下列文件:

商务部门:

一、提交文件:

(1)年检报告书

(2)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及副本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009年度企业审计报告

(5)验资报告复印件

二、年检材料报送地点:

(1)开发区注册的企业报送到开发区年检办公室。

(2)保税区注册的企业报送到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C区一楼行政许可服务大厅批准证书年检窗口。

(3)高新区注册的企业报送到高新区行政许可服务大厅投资服务局窗口。

(4)其它区县企业报送到注册地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及其它年检部门。

工商局:

一、提交文件:

(1)联合年检报告书

(2)2009年度企业审计报告

(3)验资报告原件二份(已提供的可不重复提交)

(4)营业执照副本

(5)凡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审的企业提交合法、有效的证件

财政部门:

一、需向财政部门提交的年检材料包括:

(1)联合年检报告书;

(2)财政登记证副本;

(3)企业200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4)企业2009年度会计报表(以可移动磁盘或软盘报送,不需报送纸制报表);

(5)企业财务情况说明书

(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财政年检材料报送地点:在市财政局办理财政登记的企业请将财政年检材料报送至和平区曲阜道4号,市财政局经济建设二处629室,在各区、县财政局办理财政登记的企业请将财政年检材料报送至所属区县财政局。

三、财政年检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0年6月30日。

四、市财政局经济建设二处财政年检办理时间:

(一)2010年3月1日至4月30日、6月1日至6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

(二)2010年5月1日至5月3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

国税局:

一、提交文件:

(1)年检报告书

(2)税务登记证副本

二、年检材料报送地点:

自201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企业所属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材料。

地税局:

一、提交文件:

(1)年检报告书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2009年度企业审计报告

二、年检材料报送地点:

自201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企业所属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材料。

外汇管理局:

一、提交文件

(1)《联合年检报告书》原件。

(2)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原件。

(3)2009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2009年度外汇收支专项审核报告原件(同时以U盘形式报送电子数据)。

(5)企业最近一期验资报告复印件(附外方出资情况询证函回函)。

(6)有外债的企业提供外债签约情况表复印件及外债变动反馈表复印件。

(7)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9)外商投资企业《"直接投资外汇业务信息系统"登记表》,(共15种表格,同时以U盘形式报送电子数据),企业可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查询、下载《登记表》(网址:WWW.SAFESVC.GOV.CN)。

注:所有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二、外汇年检材料报送地点

(1)在市内六区、新六区(东丽、津南、西青、北辰、武清、宝坻)、三县(静海、宁河、蓟县)、汉沽区、大港区、新技术产业园区、空港物流加工区注册的企业,自3月1日至6月30日,年检材料报送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和平区解放北路117号灰楼206室,电话:2320.9094、2320.9095)。

(2)在塘沽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的企业,自3月1日至6月30日,年检材料报送国家外汇管理局塘沽中心支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场东路20号滨海金融街东区E8A,电话:6623.9122)。

(3)在天津港保税区注册的企业,自3月1日至6月30日,年检材料报送国家外汇管理局塘沽中心支局保税区办事处(天津港保税区通达广场1号管委会大楼321室,电话:2576.3860)。

(4)国家外汇管理局网址: http://www.safe.gov.cn/

统计部门:

一、提交文件

(1)年检报告书

(2)2009年法人基本单位情况表

(3)2009年12月外国和港澳台地区在华直接投资企业统计报表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2009年度企业审计报告

二、年检报送地点及程序

自2010年3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直接将年检材料报送至其坐落区、县统计局。